新疆防治瓦斯不力30萬噸以下小型煤礦將予以關停
[2015-12-22 16:02:30]詳細說明:
新疆專門出臺小煤礦瓦斯專項整治工作方案,對拒絕整改和不具備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能力的小煤礦,將予以關停。
6月12日,記者從新疆煤礦安全監(jiān)察局獲悉,此次專項整治的對象是:全區(qū)年生產能力為30萬噸以下的生產、基建、改擴建及資源整合的各類煤礦(井工礦,不含兵團所屬煤礦,下同)。根據國家要求,煤礦瓦斯專項整治工作從即日開始,至2010年9月底結束,分制定方案、部署和企業(yè)自查自改,集中“會診”和整改實施及檢查驗收和鞏固成果3個階段。
各地煤炭行業(yè)管理部門要督促小煤礦近期完成整治工作并組織復查驗收;對重大瓦斯隱患實行掛牌督辦管理,落實整改消號工作。對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小煤礦依法責令限期整改,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整改不到位的,將堅決予以停產整頓。